2020年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全区财政运行形势严峻。为贯彻市委、区委有关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切实兜牢“三保”底线要求和市纪委“13条措施”精神,区纪委监委对标对表抓落实,加强资金收支管理,厉行勤俭节约过“紧日子”。 严格经费支出 l 郴州市范围内出差,单程在一个小时内的县市,已完成工作任务且无特殊情况,原则上当天返回,不在当地留宿。 l 外地出差住宿提倡两人共住一间,长期出差(3天以上)原则上两人共住一间(单男单女除外),按单人房价限额结算。原则上不安排午休房。 l 晚餐后赴外地出差,当天不予以补助;出差时间跨天且又不超过24小时的,按一天计算补助。 l 出差人员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座公共交通工具;如遇特殊、紧急情况,超过规定等级乘座,应严格执行报告审批程序。 严格执行低能耗办公规定 l 严控办公费用。委机关各部门、派驻纪检组、案管中心领用办公用品实行月计划制,各部门每月25日前填报下月办公用品采购计划。 l 严控会议费、培训费支出。控制会议、培训的数量、规模,统筹安排会场;原则上不安排用餐,不统一配发笔记本、笔、资料袋、矿泉水等物品。 l 办公、办会节约用纸,纸张全部采用双面打印,一般性会议不印发纸质会议资料。 l 节约用水用电,办公室空调夏季不能低于26度、冬季不超过26度;冬季严禁使用电烤炉等高耗能取暖设备;人走电关。 l 严格控制资产购置,能用尽用,如有毁损优先考虑维修维护。 l 出差计划原则上需提前一天以上报办公室。不同部门出差同一目的地,应统筹安排车辆,提倡拼车出行。工会、支部等活动统一组织、统一乘车,不另外单独安排行程、安排车辆。 强化涉案款物管理 l 对已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办理涉案款物上缴手续。 l 对已办结案件存在未追缴到位的涉案款物,要继续加大追缴力度,一追到底。 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l 合理使用资金。根据现行财政政策“本年度资金年底未支出的,原则上年末全部清理回收,次年无法继续使用”的要求,各部门须及时履行报账程序,凡本年度1月至11月各类开支必须在本年度履行报账程序(包括未结案件,可先核报11月30日以前的开支),如当年未及时报账,次年不予核报。